上策医考员工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员工职业道德建设,规范员工工作行为,提高全员整体素质,促进企业文化建设,特制定上策医考员工行为规范。

第二条 员工行为规范是上策医考员工必须要遵循的准则。

第三条 管理团队要以身作则遵守行为规范,并抓好所辖部门的培训、监督、考核工作。

第四条 除遵守本行为规范之外,所有员工需遵守国家法律以及其各自专业领域的道德标准和其他行为准则。

第二章 关于考试报名的规范


第五条 禁止业务人员承诺可以提供考试代报名服务。

第六条 禁止业务人员承诺可以提供考试补报名服务。

第七条 禁止业务人员未核实学员真实情况承诺一定可报名成功。

第八条 禁止业务人员让不符合条件的学员去报名。

第三章 关于协议、教材及课程的规范


第九条 禁止业务人员向学员展示与购买班型不符的协议;例如:向购买不续学班型的学员承诺可提供续学协议。

第十条 禁止业务人员承诺学员可签署终身重修的协议。

第十一条 禁止业务人员承诺学员提供所购买课程以外服务;

第十二条 禁止业务人员承诺学员可开通所购买课程以外的课程;例如:学员实际购买单科课程,却承诺学员另外可提供一共三门的课程,或全科课程。

第十三条 禁止业务人员登陆用户账户,帮助用户完成协议签署。


第四章 关于提供服务内容的规范



第十四条 禁止业务人员向学员承诺上策医考可提供真题、当期试题、当期命中考题的分值。

第十五条 禁止业务人员向学员承诺上策医考的课程、资料或服务可直接包过、保过、必过(班)、100%通过、100%拿证、申请加分、内部通过、内部名额、内部渠道等。

第十六条 禁止业务人员私自收取学员学费及其它费用。

第十七条 禁止业务人员承诺学员退费,禁止承诺与服务协议不符的任何退费保障;例如:考试不过无条件退费等;

第十八条 禁止业务人员承诺学员上策医考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国律师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卫健委、公安部、消防部、人社部、试题督察组、非合作院校等机构有任何战略合作关系。

第十九条 禁止业务人员承诺学员上策医考服务范围以外的其它服务。


第五章 业务人员服务态度规范


第二十条 与学员通话中,应保持积极、热情、耐心的服务态度。

第二十一条 与学员沟通交流中,善于倾听学员的诉求,做到不抢话。

第二十二条 禁止在服务中出现质问及反问学员的强势态度;例如:你懂不懂;不知道就别说了;这是规定;不买就别问等口吻说话。

第二十三条 禁止在沟通过程中出现恶语相向,冷嘲热讽,辱骂学员等过激行为。

第二十四条 禁止在沟通过程中发出对学员攻击性、侮辱性的言语。

第二十五条 禁止在沟通过程中发表有损公司利益、形象的言论。

第二十六条 禁止在沟通过程中贬低或诋毁公司其它正在售卖的商品或教学师资团队。

第二十七条 禁止以任何形式阻碍学员在上策医考官网或小程序上正常学习;例如:重置密码、阻碍登陆、关闭课程等。



第六章 处罚条例


第二十八条 上策医考全体员工若违反上述任意一条,每次罚款500元,超过3次即辞退处理。若行为影响到公司实际经济利益或触犯我国法律,坚决追究其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 数字方程(武汉)出版有限公司拥有本行为规范的最终解释权。